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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2019年度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方案

来源:地球科学学院 发布:2019-04-23 09:03:48  点击量:

根据学校文件《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地球科学学院在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及流程须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学院综合考核方案如下:

一、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撰写科研报告

考核内容(科目):科研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前期研究基础、科研思路及设想等。

考核要求

1)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依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给出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分,其中导师评分权重为60%,考核小组评分权重为40%。考生报考的导师须在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前2天完成导师评分,并提交《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导师)》,导师评定成绩占比为60%。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撰写的科研报告采取会评方式评分,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本人在会评中不再对该考生评分,除导师外的考核小组其他成员提交《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在会评考核的所有有效考核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为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绩),考核小组评定成绩占比为40%。

2)科研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3)考生本人须在提交的纸质报告上签名确认。

上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0日上午11点之前上交本人签字的科研报告20份纸件到地科馆507,外地学生也可邮寄,但一定在5月9日前邮寄到地科馆507,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学院507室,邮编:163318,收件人:衣老师,联系电话:0459-6503483。

考核评分标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评价项目、评价要点以及分值如下:

1)学习和工作经历,满分1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是否正规、丰富,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以及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潜力等。

2)科研成果,满分30分,重点考核考生取得的学术成果,主要包括发表文章、撰写专著、获科技奖励、申请专利等。

3)前期研究基础满分4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研究能力,主要包括从事过的研究工作、参与或主持的研究项目,提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以及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等。

4)科研思路及设想满分20分,重点考核考生把握国内外研究热点、提出创新性研究思路、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问题的能力以及将来从事科研工作的思路和设想。

考核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3日下午2点 地科馆

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重点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专业英语、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采取会评方式,根据考生本人PPT汇报内容(汇报时间为6分钟)及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小组成员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本人不参与该考生的打分,其他成员提交《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所有有效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核评分标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评价项目、评价要点以及分值如下:

1)学科背景,满分10分 ,考核考生是否具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背景。

2)专业素养,满分2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专业英语,满分20分,重点考核考生在专业外语方面的听说读写水平。

4)科研创新能力,满分3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性成果以及创新水平。

5)思想政治品德,满分20分,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考核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4日上午8点 地科馆

二、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最低分数线为45分,45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环节。

2、综合能力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如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的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申请-考核,该成员须回避。

4、综合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在符合学校有关录取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仍相同者,由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投票确定优先录取者(涉及到考生报考的导师回避)。

5、此综合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

有工作单位、入学后人事档案无法转入我校的考生就业方式应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派遣。请在面试时给此类考生发放《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6月9日前让考生交到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附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档方式为三方协议考生).doc

地球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