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龙江振兴发展,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我校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东北石油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录与培养要求。
1.地球科学学院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50%的名额实施基地专项计划招录,基地专项计划包含龙江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成立“卓越工程师”基地班,制定并执行“卓越工程师”基地班培养方案。
2.针对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专项计划“1:1”配套原则,招收1名硕士,配套1名硕士(要求必须有1名硕士派入企业1年以上),导师和学生均需要签署书面承诺,每位校内导师最多招收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配套名额不受《地球科学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指导人数的管理办法(试行)》(地科院学位委员会[2023]1号)限制。
3.专项计划研究生校内导师原则上由单位统筹分配,导师必须保证专项计划研究生能够入企实践,一旦未完成专项计划,下一年度减少1名招生名额。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确认导师后,确定年度专项招生计划校内导师名单,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需要在专项招生计划导师名单中选择校内指导教师,保证落实“1:1”配套原则。
4.复试小组原则上至少有1名企业专家,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备注“基地专项计划”,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告知本学科所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依托校级、院级建设基地和校企战略协议,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导师数据库要求,建设地科院企业导师数据库,包含企业导师研究方向和专业实践课题基础(科研项目)等信息,实施精准对接,保证企业导师与校内导师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助力硕士研究生的高质量培养。
6.专项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负责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相关工作;企业导师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应用所学知识能力的培养与指导,协助校内导师完成学位论文实践部分的指导和论文选题、开题等相关工作。
7.专项计划招录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严格执行《东北石油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度,企业专业实践时长需累计达12个月及以上,其中在企业集中专业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
8、培养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1+2”模式,第一年在学校理论学习,第二年和第三年入企实践和完成论文,要求企业提供研究课题,导师必须从企业导师库内选择。二是“2+1”模式,第一年在学校理论学习,第二年入企实践(入企实践内容与论文研究方向相近),第三年在学校完成论文。
东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