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欢迎您!今天是: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地球科学学院 发布:2022-05-23 16:21:21  点击量: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2022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门类

学制

学位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工学

2年

工学

30

4500

2

070302

应用化学

理学

2年

理学

30

4000

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学

2年

工学

30

4500

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2年

工学

30

4000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及2020、2021届目前尚未就业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优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2022年我校二学位招生对象限定为工学、理学、教育学3个学科门类所属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5月18日至6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sbnepu@163.com。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按所列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打包统一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名称与此同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科成绩单;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1寸照;

5、诚信承诺书(附件);

6、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2个专业填报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四、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2年6月20日前登录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五、考核、录取与入学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录取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记为考核成绩。

3、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培养与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依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的相关规定,学生在学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教学环节,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发给结业证或肄业证明;退学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发给肄业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学籍档案团组织关系处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原学籍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存在学校,待二学位新生报到入学后按规定将档案转入相关院系专业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支部。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2、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3、凡发现条件不符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核成绩,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459—6503612;6504149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

报名电子邮箱:zsbnepu@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第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所有录取学生在大庆校区就读,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

4、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