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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东北石油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来源:地球科学学院改版 发布:2021-09-02 13:38:27  点击量: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

(一)研究生部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本领域专家和教授共同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及考核等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实践基地或其他校外实践单位(以下统称实践单位)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部或各学院与实践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一)专业实践以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包含必要的技能训练,体现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职业性与专业性的统一。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所修学分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一般为4学分)执行。

(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依托现工作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四)学校和各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协商,以协议方式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根据需要到学校具有实训、实践教学能力的单位、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前期准备

(一)离校实践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合作培养三方协议》。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做好详尽的实践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三)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四)外出实践的研究生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专业实践考核

(一)各学院自行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应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结束。

(二)实践考核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格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专业实践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核方式

集中实践:在同一单位实践时间超过六个月。实践中期或学期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集中实践)》,由校内外导师进行考核。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及专业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和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分段实践:在同一单位实践时间少于六个月。每段实践结束后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分段实践)》,由实践单位进行考核。所有实践结束后一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及专业实践报告》,由所在学院进行考核。